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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名: |
jiayou |
留言时间: |
2011-09-21 14:3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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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您好!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期限为9月28日至11月10日,请问,我公司在此期限内未申请退税,还有没有补申请的机会或其他时间?再者想知道这个期限的公告在哪里能看到? |
我 要 回 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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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admin]: |
您好,根据深财科〔2010〕186号:《关于公布<2010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>的通知》(深财科〔2010〕157号)印发后,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所属分局已开始受理企业的申请。由于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较多,准备时间较长,部分企业要求将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适当延长。经研究,现决定将2010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由原2010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延期至2010年11月30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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